
4、资产隔离保护
《信托法》第十五条: “信托财产与委托人未设立信托的其他财产相区别。设立信托后,委托人死亡或者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被宣告破产时,委托人是唯一受益人的,信托终止,信托财产作为其遗产或者清算财产;委托人不是唯一受益人的,信托存续,信托财产不作为其遗产或者清算财产;但作为共同受益人的委托人死亡或者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被宣告破产时,其信托受益权作为其遗产或者清算财产。”
信托财产独立于委托人的其他财产,在案例中,一旦王总的资产置入家族信托(动产需要向受托人交付,不动产及财产性权利需要依照法律规定变更登记)并指定孙子为受益人,该等资产从法律的角度已经不属于王总的资产,独立于王总的其他财产,假如委托人死亡,该等资产不作为委托人的遗产,而应当仍然按照《信托合同》的约定,由受托人管理,向受益人分配信托利益,并在家族信托终止时将剩余的信托财产分配给委托人指定的届时的权利归属人。
同时,倘若家族信托设立后,王总的公司经营面临巨大亏损,个人名下资产也受到牵连导致债台高筑。除非存在《信托法》第十一条[1]、第十二条[2]、第十七条[3]规定的情形,否则委托人的债权人也不得对家族信托的信托财产主张任何权利。
《信托法》第十六条:
“信托财产与属于受托人所有的财产(以下简称固有财产)相区别,不得归入受托人的固有财产或者成为固有财产的一部分。受托人死亡或者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被宣告破产而终止,信托财产不属于其遗产或者清算财产。”
信托财产独立于受托人的固有财产,即无论受托人是否出现资不抵债、濒临或宣告破产的情形,均不会影响委托人置入家族信托内的信托财产,若受托人出现资信状况恶化、法人主体资格丧失等情形,无论是受托人的股东、债权人、执行法院、还是受托人本人,均无权对家族信托内的信托财产擅自进行处置。
案例中,王总的家族信托计划及信托财产将由其他具有合格资格的受托人接手,新的受托人将与委托人王总形成新的信托关系,由新受托人对该家族信托财产继续管理。
此外,由于信托财产从法律性质上属于受托人的财产,在信托利益分配至受益人之前,受益人对该等资产仅享有一种期待权。
《信托法》
第四十七条:“受益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其信托受益权可以用于清偿债务,但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信托文件有限制性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八条:“受益人的信托受益权可以依法转让和继承,但信托文件有限制性规定的除外。”
根据《信托法》上述两条的规定,若王总在《信托合同》中约定了“信托受益权不能用于清偿债务、不能转让和继承”,则无论是受益人自身,还是受益人的配偶、债权人等,均无权对受益人的信托受益权主张任何权利。
5、资产税务筹划
对于超高净值客户而言,遗产税犹如一只未落地的靴子,一直备受关注。从目前国际立法实践来看,但凡开征遗产税的国家,遗产税率都相当高。根据2018年6月1日最新统计的国际遗产税征收情况来看,目前美国遗产税税率的征收区间大概在18%-40%,英国遗产税税率的征收区间为0%-40%,我国台湾地区的遗产税税率为10%、15%、20%不等。
根据我国《信托法》的相关规定,置入家族信托的资产不再视为委托人的遗产。假如我国已经开征遗产税,委托人去世后,其资产将作为遗产进行继承,无论是按照法定继承,还是委托人设立的遗嘱继承,继承人都需要按照规定缴纳巨额的遗产税。虽然我国目前尚未开始征收遗产税,但并不排除未来会开始征收的可能性,因此对于超高净值人士来讲,提前做好资产的税务筹划也是很有必要的。
6、专业的资产管理
7、慈善捐赠
家族信托还可以实现委托人慈善捐赠的愿景。国内外的超高净值人士在个人或家庭资产积累到一定程度后,都怀着从事慈善事业回馈社会的愿景。
还记得在2008年的汶川大地震发生后,中国的大慈善家陈光标先生带着大量现金前往灾区向灾民们发放救济款。多年来还有众多充满爱心的富豪们或多或少都组织或参加过各种捐款、捐物等活动。然而,随着时代的发展,尤其是2016年9月1日《慈善法》开始施行后,相较于更为常见的捐款和捐物,越来越多的富豪家族选择以《信托法》、《慈善法》为法律依据,通过设立“家族信托+慈善信托”的模式从事家族慈善事业。
目前用上市公司股权成立慈善信托的做法是家族信托的另一种发展模式。例如,王总可以在设立家族信托的同时,以自己、配偶、子女为共同的委托人设立以家族命名的慈善信托,慈善信托设立时的信托财产为王总所持有的部分上市公司股权,王总通过捐赠其所持有的股权成立慈善信托,除了能起到回馈社会的慈善作用外,还能有助于家族成员与家族企业树立良好的形象。同时,置入慈善信托中的股权不能随意处置,对家族长期控制企业也起到了巨大的作用。
此外,王总还将慈善信托作为家族信托的特别受益人,慈善信托中信托财产的增值除了来源于上市公司股权的分红之外,还有部分来源于家族信托向其分配的一部分信托利益,如此设计可以保证慈善信托具有源源不断的资金来源,从而促成慈善事业的长期性和稳定性。总的说来,家族信托与慈善信托可以让家族和家族企业真正介入慈善事业的运作和管理,让家族成员在兼顾家族资产永续传承的同时,实现家族从事慈善事业的需求。
8、意外事件后资产妥善处理
最后,设立家族信托或慈善信托有助于应对意外事件发生后资产的妥善处理。最近发生了一件颇受大家关注的事件:海航集团董事长王健在法国公务考察时意外跌落,导致重伤不幸离世,令人感到惋惜。但随之而来关于其所持海航集团的股份将捐献给慈航基金会的安排逐渐曝光。没有人能预见明天将会发生什么,对于超高净值人士来讲,对家族资产提前明确且合理的安排尤为重要,其不仅关乎于家族资产是否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了分配或使用,更能在很大程度上避免家族成员之间纠纷的产生。
家族信托的功能以及所能实现的目的远不止上述内容。正如前文所述,家族信托仅仅是一项资产传承与规划的工具,并非万能的,也并非是与遗嘱、保险等其他资产管理工具非此即彼的关系。超高净值人士应当根据自身家庭和资产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运用,以及如何运用家族信托这个工具来进行资产管理与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