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而言,信托投资者指的是信托行为中的“委托人”,是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自己特定的财产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照自己的意愿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使信托得以成立的人。在我国,信托投资者可以看作是信托产品的购买者,一般门槛较高,要求能够识别、判断和承担信托产品的相应风险。 近些年,在与信托行业相关的主要政策中都对信托合格投资者有明确规定。2018年4月,由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共同发布《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资管新规”),2020年5月,银保监会发布《信托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其中提到,购买资金信托产品时,如果是法人单位,要求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如果是自然人,需具有两年以上投资经历,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或者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且能提供收入证明的,就有资格购买信托产品。例如,某信托投资者最近3年的年收入都超过40万元,那他就可以凭借近3年的收入证明成为信托公司的合格投资者。